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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乐场关闭,拒退储值卡剩余金额,法院怎么判?​
来源:南阳光法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3-06-26 阅读数:304

游乐场关停

想退剩余的储值卡

却犯了难

管理者与经营者

傻傻分不清楚

这钱该找谁退?


游乐场关闭,公园管理者拒绝向消费者退卡退款


卞先生经常去某公园游玩,于是购买了园内游乐场储值卡,然而游乐场突然关闭,并宣称不再开放。卞先生找到公园管理者,才被告知游乐场是出租给他人经营的,与管理者无关。包括卞先生在内的其他消费者均被拒绝了退款请求,卞先生等人于是将公园管理者诉至法院。卞先生等消费者认为,公园管理者从未对外公告过游乐场非自营信息,消费者只看到属于公园自营的标识标牌,因此要求公园管理者承担责任,退还储值卡余额和押金。

消费者遭拒绝的理由是,公园管理者不是游乐场的经营者,也未与卞先生等消费者订立服务合同,未收取消费者支付的钱款,因此不承担退款责任。


法院:公园管理者应承担责任并予以赔偿


法院经审理认为,公园管理者作为游乐场场地出租者,有责任公示游乐场经营者名称、租赁期限等与消费者合法权益相关事项。游乐场经营者未公示详细信息,又披露游乐场由公园经营管理,消费者可以向公园管理者要求赔偿。

关于储值卡退款金额,法院经与游乐场经营者核对并调取公安机关登记材料等,结合消费者提供的充值、余额证据,在公园管理者未有相反证据的情况下,根据充值赠送比例判决公园管理者退还相应储值卡金额和押金,公园管理者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最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普法:保护民生消费,规范市场经营


首先,经营者应标示真实的经营信息。本案中,游乐场实际经营者未在游乐场内悬挂经营主体信息,且在游客须知中公示游乐场由公园经营管理。在此情况下,公园管理者虽然不是实际经营者,却未向实际经营者提出异议,也未向消费者作出说明。消费者在充值订立服务合同时,有充分理由相信合同的相对方为公园管理者,因此应当由公园管理者承担合同责任。公园管理者承担责任后,可根据其与实际经营者之间的约定向实际经营者追偿。


其次,消费者须及时保留消费凭据。消费者为保障自身合法权益,须及时向经营者获取发票、合同等消费凭据,核对经营者名称信息。注意留存微信聊天、录音等证据,每次消费后核对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金额,掌握卡内余额变动情况。


最后,要注意防范预付式消费的法律风险。消费者应根据实际需求选择预付式消费,不可忽视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经营者应强化诚信经营和风险防控意识。相关管理者应设立公开公示的渠道,主动公告与消费者合法权益有关事项,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检查、监督,发现经营问题及时制止,向消费者进行风险示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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