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是:首页 > 新闻动态
车祸逃逸是指行为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逃逸者往往要承担非常不利的法律后果。结合《交通安全法》《刑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等规定,可有:
PART 01行政处罚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PART 02责任划分
逃逸的人,基本上会被认定全部责任。如《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就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PART 03刑事处罚
《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PART 04保险理赔
对交强险而言,逃逸并不影响理赔,保险理赔只需依照肇事罪的事故责任来确定即可,最高可理赔20万元。但肇事逃逸属于商业险免责条款,商业险保险公司不需要赔偿。且逃逸对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有影响,根据规定,交通肇事者逃逸后,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可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但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逃逸者)追偿!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建议在专业交通律师的协助下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