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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致人伤亡的,受害人本人或其近亲属可以向赔偿义务人索赔精神损害抚慰金。精神损害抚慰金是赔偿义务人对遭受精神痛苦的受害人本人或其近亲属进行的补偿,目的在于使他们精神得到抚慰,赔偿权利人不可漫天要价。但是,精神损害抚慰金究竟如何确定呢?一般而言,交通事故精神损害抚慰金可以根据以下情况来进行确定:
一、 侵权行为人的过错程度
这里所说的侵权行为人,主要指肇事者,即对受害人作出侵害行为的人。受害人所遭受的精神痛苦主要是应为侵权行为人作出了侵权行为,所以谨慎损害抚慰金应当将侵权人在施行侵权行为的过错程度来进行衡量确定。一般还要综合行为人所使用的手段,侵权行为作出的场合以及行为方式来进行考虑。
二、 侵权人所作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
受害人或其近亲属精神损害的程度一般与受害人所遭受的损害有关,所以侵权人的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直接影响了受害人及其近亲属的精神损害情况。因此,精神损害抚慰金要根据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来确定。
三、 侵权人和受害人双方的责任
在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中,如果是由于当事人故意碰撞机动车而致使损害的发生,进而使受害人或其近亲属承受巨大精神痛苦的,驾驶方的责任将会得到免除。如果是受害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其过错程度减轻侵权人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责任。因此,双方对事故所承担的责任对精神损害抚慰金的确定也有重大的影响。
四、 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交通事故精神损害抚慰金的确定还要考虑侵权人的身份、年龄、职业、经济能力等情况,这些都会影响赔偿的支付能力以及执行能力,如果侵权人的经济能力好的,可以确保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顺利获得。
以上是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所要考虑的因素,当然,除了上述因素外,还有法院在审判中的确定,受诉法院所在地的经济水平,受诉法院所在地有特殊规定的还要遵循其特殊规定等等。因此,如果索赔精神损害抚慰金,建议委托律师进行代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