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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关于伤残鉴定小常识!
来源:南阳光法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09-01 阅读数:348

交通事故赔偿中最重要的一环就是伤残赔偿,伤残赔偿金是由交通事故受害者通过伤残鉴定来确定伤残等级,保险公司依据伤残赔偿标准来计算赔偿金额。那么伤残鉴定到底是什么?如何进行伤残鉴定?鉴定费用由谁负责?被保险人应当注意哪些事项?


01什么是伤残鉴定?


伤残鉴定是指伤残程度鉴定,鉴定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等,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委托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对残疾等级进行评定。


伤残鉴定分两种:

1、精神鉴定

2、肢体鉴定

另外还有一个“三期”鉴定,即误工期、营养期和护理期的鉴定。


02什么时间做伤残鉴定?


伤残鉴定应在治疗终结后进行,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或更长时间,但若伤情已经稳定可以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提前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申请评定伤残等级。


体内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疗中安装的钢钉)要等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伤残鉴定。


03去哪里做伤残鉴定?


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司法部门指派,也可以由律师事务所、当事人本人自行委托等。在委托之前,当事人一定要确认鉴定机构是否具备相应的鉴定资质,否则其鉴定结论可能无法得到法院的采纳。


04伤残鉴定所需资料


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委托书)或律师事务所委托书;


携带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 CT、X、MRI片及相关诊断报告;


全套住院资料,包括出入院证明、全套住院病历等。


05什么时间出具鉴定文书?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划定》第39条划定,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检修、鉴定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5日内指派或委托技术鉴定机构进行检修、鉴定。


鉴定机构应当在20日内完成鉴定,对于因技术原因无法在20日内完成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批准可以延长10日。遇特殊情况仍不能完成的,须报请省级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批准。


06鉴定等级和赔偿之间的关系


残疾赔偿金指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而伤残鉴定的评级就是为了体现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度,最低等级为10级,代表劳动能力丧失为10%,以此类推,最高等级为1级,代表劳动能力丧失为100%,故伤残鉴定等级直接决定了残疾赔偿金的赔付系数。


07小贴士


当交通事故发生以后,当事人应该积极配合鉴定人员。


1、在鉴定过程中必须反映真实情况,不能弄虚作假;


2、当事人不能私自更改法医鉴定书的内容,如果不认可法医的鉴定结论,可以申请由司法机关指定的或双方都认可的鉴定部门重新鉴定;


3、鉴定结束后,当事人要妥善保管返还的材料,以备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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