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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停工留薪期工资和福利待遇,停工留薪期护理费,工伤医疗费,伙食补助费,外地交通费,食宿费,工伤康复费,生活护理费,构成工伤等级的,还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辅助器具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意外事故伤害,治疗后应该由用人单位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根据受到伤害程度,对发生意外的劳动者进行工伤赔偿。
通常情形下,用人单位给职工缴纳社保,产生工伤后部分的赔偿项目由工伤保险承担,部分项目仍然属于用人单位需要承担的。如果没有为职工缴纳社保和其他保险,则所有的医疗费用和赔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实践中,很多劳动者受到事故伤害,不按照正确的程序申请工伤,一味的找单位要赔偿,是很不可取的行为。不但不能拿到应有的赔偿,只会应发劳动纠纷。并且一旦错过了工伤认定时效,工伤赔偿就得不到了。
下面为大家带来一般情形下,发生工伤事故有哪些赔偿项目。
解答: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造成死亡的赔偿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
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 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注意:关于停工留薪期,作为伤者一定要及时开具病假条,这是鉴定和主张的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