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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来源:南阳光法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1-07-28 阅读数:486
概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交通事故损害人伤赔偿主要有以下项目:一、医疗费 (按照实际发票主张); 二、住院伙食费; 三、营养费; 四、护理费;五、误工费;六、交通费; 七、残疾赔偿金; 八、精神抚慰金;九、残疾辅助器具费;十、被抚养人生活费;十一、死亡案件还存在给付丧葬费的相关费用。
三、营养费(按照当地标准×营养期);
其中对于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的期限标准以及伤残等级可以在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后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