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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被刑拘不能探望,委托律师会见有什么用
来源:南阳光法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1-06-29 阅读数:763

前言:你可能不知道,关于刑事案件,在法院判决生效前,亲属也是不能探视的,因为在案件审结以前,会见家属可能有串供伪证、通风报信的风险。但是为嫌疑人进行辩护的律师却是可以会见了解情况的。


但是很多家属认为没必要、或者觉得律所收费过高不值当——不就是探视一下聊聊天了解一下情况吗,要这么多钱吗?今天我们就来说说,律师会见都在做什么?


一般将单次刑事会见的业务分为三个阶段——准备阶段、会见阶段和汇报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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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侦查羁押环节,会见的目的主要有以下:


NO.1,安抚当事人,解释法律。

当事人处于被羁押的状态,人身自由受限,面对侦查机关的审讯,其焦虑、无助是不言而喻的。所以在第一次会见时,应当告知其在看守所里面注意保重身体,保持良好的心态,并未当事人解释所涉嫌的罪名,介绍办案的流程。使其了解自身羁押期限情况,以及有利不利情况。


NO.2,了解有无非法取证及应当注意的事项。

在会见时通过询问当事人关于侦查机关具体的取证过程,了解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有违法,非法取证等行为。同时告知当事人,如果笔录记载与其真实所述不一致时,一定要指出并予以修改,确认无误后再在笔录上签字。倘若侦查机关违法取证,则其有权拒绝签字。


NO.3,了解侦查机关的所关注的问题。

律师会向嫌疑人了解近期办案单位的审讯情况,以此推测办案单位近期的侦查动向,使得即将进行的辩护更有针对性。


NO.4,讨论法律意见书、取保候审申请书等法律文书。

会见了解侦查机关行为是否合法,若发现侦查机关有刑讯逼供、超期关押、定罪不正确,情节显著轻微等情况,即可以通过法律意见书的形式向侦查机关提出,要求其改正,或者向有关机关反映。还可申请取保候审。


NO.5,了解当事人在看守所中的生活情况,是否需要寄送生活用品等。

因为犯罪嫌疑人到看守所,并没有任何准备,因此生活用品应当是欠缺的,而刑事侦查又需要一定的期限,因此律师在第一次会见时,可以记录下当事人所需要的一些生活用品,告知家属,让其寄送或者代为寄送。


在会见完成后,律师会向家属转达有关情况,对于嫌疑人身体、生活及在外经济纠纷方面一般都可以说,便于家属安心,也便于为解决经济纠纷作心理准备。一般来说,汇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五个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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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汇报结束之后,律师会就本案的全阶段委托业务呈上报价,供家属考虑。家属可根据律师工作的服务情况、报价的情况最终决定是否进行全阶段的辩护委托。


会见当事人是律师办理刑事案件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当事人描述来全面掌握案件事实,让当事人对自身案件及所涉罪名有所把握和了解,能够依法、妥善处理案件,能够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最终实现有效辩护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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