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是:首页 > 新闻动态

夫妻离异后,未成年子女侵权,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否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南阳光法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5-11-18 阅读数:245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离异后,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仍需承担赔偿责任。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双方对子女的监护责任也不因离婚而免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084条‌: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解释(一)》第8条‌: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被侵权人请求离异夫妻共同承担侵权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方以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为由主张不承担或者少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责任承担方式

对外共同赔偿‌:被侵权人有权要求离异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赔偿责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能以离婚协议或未直接抚养为由拒绝‌。

内部责任划分‌: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在对外赔偿后,可依据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向另一方追偿,但这属于内部责任划分,不影响对外赔偿义务‌。

例外情况:若离异后一方再婚,且继父母未与子女形成抚养教育关系,则继父母不承担侵权责任,仍由生父母共同负责‌。


常见误区

抚养费≠免责:支付抚养费不影响监护责任,侵权赔偿需另行承担。

协议无效:离婚时约定“孩子闯祸与另一方无关”的条款,对外无效。


建议

积极沟通:首先应与另一方父母进行沟通,明确责任,共同协商解决赔偿事宜。

收集证据:妥善保管与侵权事件相关的证据,如医疗费用票据、财产损失证明、报警记录、证人证言等,以备后续法律程序使用。

寻求专业帮助:若协商不成,可考虑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在诉讼中,需明确列明父母双方为共同被告,要求其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履行监护职责:无论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父母双方均应尽到对子女的教育、管理和保护义务,预防类似侵权事件的发生。


本文仅供交流学习,如有侵权,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返回首页 留言咨询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