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律所学习氛围,提高律师办案质量与业务水平,为委托人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9月8日,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郑州总所)一行莅临我所开展业务交流学习会。双方参会人员分享了在律所管理、业务开拓、律师服务、品牌战略等方面的举措与做法,立足于法律行业的共性和律师职业的特性,为律所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多可能。
首先由郑州所李明月律师围绕《最高人民法院新建设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一)理解与适用》,就实际施工人突破合同相对性与代位权之诉的选择(工程存在多次转(分)包情形下,实际施工人向总包单位主张权利的路径,即能否在向合同向对方主张权利的同时,要求总包单位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责任?还是仅能以代位权之诉主张权利)与我所青年律师进行深入交流与学习。
同时,双方主要就案件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以及业务方面如何打造专业团队、如何针对市场需求更好的做好各项法律服务进行深入交流与学习。探讨了如何更好的开展律所间合作、共同推进律所整体水平提高,以服务公众、服务社会。
本次座谈会,双方都将其在律所建设、专业团队建设及业务办理过程中的宝贵经验无私分享出来。大家均表示获益良多,感触颇深,律师行业的精细化分工已经逐渐开始了。我所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公司一体化运营,坚持专业化、团队化建设,在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道路上不懈努力。
通过此次交流,更加坚定了我所坚持党建引领所建、走专业化道路并不断完善律所分配体制的决心和信心。今后将进一步加强两所之间的交流交往和业务联系,共建共发展,助力打造法律服务专业新高地,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