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万粉丝博主遭换脸,起诉索赔1万元
小欣(化名)是一名拥有200多万粉丝的网络博主,经常受邀拍摄造型短视频,并在自媒体平台发布,获得较高的人气和知名度。某公司运营一款AI换脸随手拍小程序。2025年,小欣发现公司在未经授权情况下,将其发布的短视频作为模板,提供给小程序用户使用。用户通过购买会员或观看商业广告,便可使用小程序AI换脸功能生成小欣同款造型视频。小欣以公司侵害其肖像权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停止侵权、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10000元。
法院调解:侵权公司赔偿6000元
自然人的肖像权受法律保护,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某公司在未经小欣授权或同意的情况下,在其运营的AI换脸小程序中将小欣的肖像作品上传为模板,诱导不特定的对象使用,并以收取会员费、广告费等方式进行营利活动,侵犯了小欣的肖像权。庭审过程中,某公司表示其运营小程序时间较短,且在庭审前下架了小程序,认为小欣主张的赔偿金额过高。
法官结合该公司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持续的时间、范围、后果、获利等因素,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某公司认识到自身错误,小欣也在赔偿金额上作出让步,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某公司在报纸上刊登致歉声明,并赔偿小欣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6000元。
普法:肖像不仅指脸部
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除了我们通常认为的脸部外,其他外部形象或特征也可能具备可识别性。本案中,小欣是一名具有一定粉丝基数的网络博主。其发布的视频中,服装、妆容、动作等外部形象与小欣的指向性高,具有可识别度。而案涉公司作为AI换脸小程序运营者,未经小欣许可或同意,不仅上传使用小欣的肖像作品,还以此作为模板,诱导不特定用户通过程序AI换脸技术合成小欣的肖像并传播牟利,构成对小欣肖像权的侵犯,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AI等人工智能技术和场景的不断创新拓展,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便利和乐趣,但伴随产生的侵犯肖像权等法律风险和责任问题亦应予以重视。除新闻报道等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外,未经肖像权人的授权或同意,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当我们发现自己肖像权被侵害后,应及时调取、固定侵权证据,通过通知协商、平台投诉或法律途径等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来源:闽侯法院、CCTV今日说法 | 本文仅供交流学习,如有侵权,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