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语:伤残共10个级别,针对同一伤害,不同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可能不同,律师介入伤残案件非常关键。
01车祸导致的伤残是指人体组织器官结构破坏或者功能障碍,以及个体在现代临床医疗条件下难以恢复的生活、工作、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的降低或者丧失度。我国统一的伤残鉴定标准为《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02结合《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伤残鉴定应以损伤治疗后果或者结局为依据,客观评价组织器官缺失和/或功能障碍程度,科学分析损伤与残疾之间的因果关系,实事求是地进行鉴定,。其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划分为10个等级,从一级(人体致残率100%)到十级(人体致残率10%),每级致残率相差10%。
鉴定时依据人体组织器官结构破坏、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残疾引起的社会交往和心理因素影响,综合判定致残程度等级。具体进行伤残鉴定时,应当考虑各方面对鉴定的影响,其中鉴定时间和机构选择最为重要,因为不同的鉴定时间、不同的鉴定机构可能让鉴定结果不同。
PART.1鉴定时间对鉴定的影响
伤残鉴定时间根据个人情况、伤害情况的不同而不同,正常要求医疗终结后,在伤病稳定后进行,但由于实践中难于把握这个时间点,就导致有的受害人可能鉴定过早或过晚,这方面鉴定机构并不会积极的主动去甄别,只会依照所得到的资料进行鉴定。过早或过晚都可能降低伤残级别,进而少掉很多赔偿。
PART.2鉴定机构对鉴定的影响
针对同种伤害,不同的鉴定机构得出的鉴定结论可以是不同的,有的鉴定机构会得到更高的级别,对于受害人来说自然选择这样的机构最为有利,如何选,建议可以参照本地熟悉交通赔偿业务的律师会事半功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