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很多人发生交通事故以后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怎么索赔,不了解事故发生到法院损害赔偿判决作出这一期间经历什么流程,以下将对此流程做一简单介绍。
交通事故发生以后,一般涉及交通事故现场处理、事故责任认定、损害赔偿纠纷解决三个阶段(本文暂不讨论交通事故构成刑事犯罪的情形)
01交通事故现场
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当事人首先应当保护现场并拨打110报警电话,等待交警对事故现场进行处理。同时当事人还要通知保险公司,让保险公司及时到场核定是否属于保险范围。
交警赶赴现场以后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现场进行处理和调查,搜集与交通事故发生有关的人证、物证。
02交通事故认定
交管部门结束调查以后,会在现场调查结束后10日内(如果需要检验、鉴定的,在检验、鉴定结束后10日内;肇事逃逸的会在查获后10日内)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各方事故当事人的责任。
03解决损害赔偿纠纷
损害赔偿纠纷的解决贯穿于事故发生到法院判决作出整个过程中。当事人可以通过自行协商、申请交管部门调解、向法院起诉等方式解决。
如果选择自行协商解决比较自由,可以选择任何时候、任何方式商定。
如果选择申请交管部门调解,应在收到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维持原认定结论决定后10日内提出书面申请,请求交管部门调解,达成调解协议书。
如果各方当事人不能自行协商解决或者未履行调解协议的(当然也可直接向法院起诉),可持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
以上为发生交通事故后至法院判决作出期间的大致过程,当事人可作初步了解,更深入详细内容请咨询专业律师。